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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规范教职工小汽车申报学校车辆识别系统门禁授权工作的通告

发布日期:2025-10-15 09:30:20   浏览次数:


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,规范教职工车辆进出校园秩序,现就教职工小汽车申报学校车辆识别系统门禁授权工作通告如下:

一、申报范围

(一)原则上仅限本校在职教职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(配偶、父母、子女)名下小汽车可申报门禁授权;附属小学、社区医院职工参照本校教职工管理。

(二)申报小汽车须为教职工或直系亲属合法拥有的机动车。

(三)申报直系亲属名下小汽车等情况的,需要提供车辆行驶证(复印件,原件核验后归还)、车辆所有权人同意登记车辆的意见书(原件,手写签名)、人员关系及车辆使用说明材料(原件,手写签名)。

二、申报数量

名教职工可申报车辆的限额为2,包括本人和直属亲属名下的车辆

三、申报业务

教职工可申报新增车辆、更换车辆和到期延续等3种业务。其中,到期延续指的是:原申报登记在系统上的车辆出现到期禁入的情况(系统设定每次有效期最多为5年),仍继续在本校工作的教职工可以申报延续。

四、申报流程

(一)申报人填写《北部湾大学车辆识别系统门禁授权申报表》(可以在保卫处网页“下载中心”下载)

(二)申报人将《北部湾大学车辆识别系统门禁授权申报表》送交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、盖章确认;

(三)申报人将《北部湾大学车辆识别系统门禁授权申报表》原件送学校东门警务室,由治安管理科审批;

(四)治安管理科工作人员负责现场核验材料,通过后收集整理,每天统一转送学校监控室办理。

五、办结时限及后续管理

(一)申报时间:日常申报。

(二)权限生效:材料审核通过后,车辆信息将于3个工作日内录入系统,开通门禁自动通行权限。

(三)违规处理:凡提供虚假材料或超范围申报者,一经查实,取消该车及申报人所有车辆的门禁授权,并依据校纪校规追究相关责任。

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以往要求与本通告不一致的,以本通告为准。如有疑问,请联系我处陈兴龙同志电话:2808101


附件:北部湾大学车辆识别系统门禁授权申报表(2025年版)



保卫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51015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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