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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卫处关于开展校园综合整治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1-03-22 12:44:50   浏览次数:

校属各单位、各部门:

为排除隐患,维护校园秩序,建设平安和谐校园,经研究,决定开展校园综合整治,有关措施和要求如下

一、重新核发进出校园人员通行证(教职工和家属除外)

(一)校内各主管单位严格核实校内饭堂、超市、工地、快递公司、物业等人员信息,填写北部湾大学进出校园人员登记表,于2021年3月26日前报学校保卫处,纸质盖主管单位公章,电子版发邮箱:bwc@bbgu.edu.cn。保卫处核实后统一制作并发放出入证,原来各主管单位核发的出入证作废。

(二)除教职工和家属外,其他人员的车辆信息不再录入校园车辆自动识别系统,原有已经录入的将取消自动识别,凭校内主管单位和保卫部门核发的北部湾大学临时通行证出入校门。

二、开展校园交通整治

(一)校园车辆应按照规定车速行驶,严禁超速。所有车辆应有序停放在停车场或停车位,严禁乱停乱放,如出现乱停乱放,属教职工及家属车辆超过三次(含三次)的将取消车辆自动识别,同时将违规停放行为情况报学校纪检部门;属校园其他人员车辆的出现一次直接锁车,超过2次(含2次)的禁止该车辆入校并收回北部湾大学临时通行证。

(二)校园电动车、燃油助力车和摩托车(以下简称“三车”)凭保卫部门核发的二维码及出入证件进出校园,并在指定区域有序停放,校园内禁止学生使用“三车”。审核通过的“三车”原则上只限本人使用,严禁将“三车”借给学生或他人使用,经核实将“三车”借给学生或他人使用的将取消“三车”入校资格并收回车主的出入证。

(三)清理校内“僵尸车辆”

    请各单位、各有关人员于2021年3月26日前自行清理所属的“僵尸车辆”(包括汽车、电动车、燃油助力车和摩托车及自行车),3月27日起,校内“僵尸车辆”将被视为无主车辆,保卫部门将安排人员进行清理。

 

未尽事宜,请联系保卫处李老师,联系电话:2808580。

 

附件:北部湾大学进出校园人员登记表

 

 

         

 

北部湾大学保卫处

20213月22日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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