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位置: 首页 >> 常见问题 >> 正文  

毕业生户口迁移问与答

发布日期:2021-10-11 11:09:33   浏览次数:

1.毕业后户口会不会自动打回原籍?

   答:不会。毕业生必须同时持《户口迁移证》和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》,且《户口迁移证》和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》上地址一致,方可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。

2.毕业后户口可以在学校留多久?

   答:毕业生要在毕业当年把户口迁回原籍,如有特殊原因,可填写《户口留校申请表》,留校最长不超过两年。

3.《户口迁移证》和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》上地址不符怎么办?

   答:若《户口迁移证》和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》上地址不符,请毕业生持《户口迁移证》和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》到迁出地派出所(沙埠派出所)更改。

4.《户口迁移证》过期了怎么办?

   答:原则上《户口迁移证》当年迁入都有效,如超过当年,请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延期。

5.还没有毕业可以把户口迁回家吗?

答:公安机关规定:学生在校期间,除退学、转学外,一律不得办理户口迁出。

 

6.我手上有一张《户口迁移证》,现在我的户口在什么地方?

   答:《户口迁移证》在自己手中,表示你的户口在迁移过程中,学校和派遣单位都没有你的户口。要尽快带上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到派遣单位办理报到落户手续。

7.我是毕业生,现在不在学校,可以委托同学代办户口迁移吗?

   答: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,可以委托同学代办。请你同学带上你亲笔签名并按有手印的委托书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(一式一份)到学校保卫处办理。


2014 北部湾大学保卫处 版权所有
地址:钦州市滨海新城滨海大道12号 电话:0777-2808110 邮编:535000
报警电话:2808110 工作电话:2808110(值班)2807550(监控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