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位置: 首页 >> 部门简介 >> 正文  

北部湾大学党委武装部(保卫处)职责和岗位职责

发布日期:2019-07-18 11:12:48   浏览次数:

北部湾大学党委武装部(保卫处)职责

 

  1. 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与稳定工作,指导学校各单位开展群防群治工作;

  2. 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刑事、治安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;

  3. 负责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,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;

  4. 负责学校涉及国家安全保卫方面的工作;

  5. 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,指导学校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工作;

  6. 负责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,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;

  7. 负责学校人防、物防、技防建设工作,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;

  8. 负责大学生征兵、军训及国防教育工作;

  9. 负责学校师生员工集体户口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;

  10. 负责对物业安保服务公司的指导,监管和考核工作;

  11. 负责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在本部门的有效运行;

  12.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
2014 北部湾大学保卫处 版权所有
地址:钦州市滨海新城滨海大道12号 电话:0777-2808110 邮编:535000
报警电话:2808110 工作电话:2808110(值班)2807550(监控)